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和《海南省安居房管理办法》(琼府办〔2025〕55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陵水黎族自治县安居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2日,反馈途径如下: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Zfbz83389962123@163.com,并在邮件标题处备注:“《陵水黎族自治县安居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书面意见寄送至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南干道231号四楼406办公室,联系电话:83389962],请在封面备注“《陵水黎族自治县安居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为了便于联系,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意见的,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陵水黎族自治县安居房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