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赶海旅游体验活动经营管理秩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科学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及滨海生态环境,全力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推动休闲渔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陵水县赶海旅游体验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通过网站在线征集系统留言。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lyzjs2017@163.com,并在标题处标注“《陵水县赶海旅游体验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三)信函邮寄:以信函或快递形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收件人:陵水县旅文局行业监管室,电话:83080601;邮政编码:572400,请在信函封面注明“《陵水县赶海旅游体验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为了便于联系,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意见的,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陵水县赶海旅游体验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