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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2026年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预算

2026/02/25 5.8k 阅读 278 点赞


2026年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隶属椰林镇人民政府,从事农业、林业、水利、热作、农机、农村报建、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动植物防疫、检疫,水土保持监测等涉农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内设5个科室,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林业工作站、水利工作站。

(二)纳入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6年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链接-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6.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2.91万元,主要是常年蔬菜基地奖励资金经费、人员经费减少,无粮食种植及瓜菜产业发展奖励金经费。其中,收入总计656.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26万元、上年结转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25.5万元;支出总计656.5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5万元、农林水支出52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1.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2.84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2万元,占7.28%;卫生健康支出41.18万元,占6.53%;农林水支出521.45万元,占82.63%;住房保障支出22.49万元,占3.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9.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5万元,主要是预算拨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5.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9万元,主要是预算拨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2万元,主要是预算拨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29.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主要是预算拨付减少。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27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59万元,主要是预算拨付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2026年预算数为245.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1万元,主要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经费增加。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6年预算数为5.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主要是未安排常年蔬菜基地奖励资金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22.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6万元,主要是预算拨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80.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0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7万元,主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经费减少、无粮食种植及瓜菜产业发展奖励金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5.5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支出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57万元,主要是无粮食种植及瓜菜产业发展奖励金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支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经费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支出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主要是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支出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主要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无拨款。

七、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656.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八、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656.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4万元,占0.7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6万元,占95.3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5万元,占3.8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2.91万元,主要是常年蔬菜基地奖励资金经费、人员经费减少,无粮食种植及瓜菜产业发展奖励金经费。

九、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陵水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65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09万元,占57.89%;项目支出276.45万元,占42.11%。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2.91万元,主要是常年蔬菜基地奖励资金经费、人员经费减少,无粮食种植及瓜菜产业发展奖励金经费。其中常年蔬菜基地奖励资金经费预算总额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总额334.09万元,比上年减少54.75万元。其中粮食种植及瓜菜产业发展奖励金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减少13.92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6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农业服务中心1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31.04万元、政府性基金25.5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预算安排245.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目标是完成耕地地力保护工作。

2.常年蔬菜基地奖励资金项目,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常年蔬菜基地奖励金,绩效目标是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常年蔬菜基地奖励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1个月及以上租车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