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陵水县黎安海风小镇A、B区市政1工程-东高路1新增半幅路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6/03/01 1.4w 阅读 276 点赞


海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琼府委托(陵水)〔2026〕 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陵水县黎安海风小镇A、B区市政1工程-东高路1新增半幅路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陵水县黎安海风小镇A、B区市政1工程-东高路1新增半幅路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文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政府将0.2694公顷国有农用地(含耕地0.04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你县政府应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安排0.2689公顷作为城镇村道路用地、0.0005公顷作为防护绿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工业项目供地应符合园区的功能定位,旅馆用地禁止分割,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原因,确需改变土地用途供地的,应报省政府批准。土地供应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县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5.388万元。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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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