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1月19日,琼府资规〔2026〕22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黎安镇岭仔村委会岭仔第二村民小组,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黎安镇岭仔村委会岭仔第二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0118公顷。
四、组织实施:黎安镇政府依法实施征地补偿。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限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五、公告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天。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集体土地勘测定界图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