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陵水县ls2025-03号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6/03/25 1.6w 阅读 369 点赞

海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琼府委托(陵水)〔2026〕8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陵水县ls2025-03号用地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陵水县ls2025-03号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陵府〔2026〕1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政府将0.2041公顷集体农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二、本次批准的用地应按规划和呈报用途安排作为城镇村道路用地0.0181公顷、公园绿地0.1860公顷,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兴建不符合国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因规划调整、产业发展等原因,确需改变土地用途供地的,应报省政府批准。土地供应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县应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082万元。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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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