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碳通量监测塔建设与碳通量测算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琼林〔2024〕98号)的规定,现将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申请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碳通量监测塔建设与碳通量测算项目直服工程设施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
2.拟使用林地位置: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吊罗山片区一般控制区(附勘测定界图)
3.拟使用林地用途:碳通量监测塔(科研监测塔)。
4.拟使用林地面积0.0049公顷,森林类别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类为其他迹地;林地类型为其他林地;林地权属为国有;林地保护等级II级保护林地。
5.公示期限: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五个工作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4月28日前向我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98-38333571,通讯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南干道政务服务中心陵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