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市
政策公示公告

陵水县四部门关于征集非法经营农兽药 线索的公告

2026/02/04 8.6k 阅读 82 点赞

陵水县四部门关于征集非法经营农兽药

线索的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

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农药、兽药(以下简称“农兽药”)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凡属于下列涉及农兽药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均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1.流动摊贩(如路边摊、车载贩卖等)非法销售农兽药行为。

2.农资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撤销登记的农兽药(如六六六、滴滴涕、如“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行为。
   3.农资店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农兽药。

4.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行为。

二、线索征集及举报方式
(一)线索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12345、12315、83322224

举报平台:全国12345互联网平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等各类举报平台

(三)线索征集说明

1.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线索征集,我县相关部门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

2.为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格处置,请提供线索时详细说明时间、地点、主要情况、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需真实、客观、具体;

3.对征集到的线索,将依法核实查办。

三、举报奖励
经相关行政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将根据案件性质、危害程度及举报线索价值,对每个案件中首位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给予2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对同一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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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