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我县正式公布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王气锐等10人在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协助作用,且均符合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的各项条件。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夯实非遗传承人才基础,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拟将王气锐等10人增补为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2日至4月21日,共计20天。
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的情况要注明异议理由、佐证依据、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于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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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增补名单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