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陵水黎族自治县垦区建房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垦区建房审批管理办法》(琼自然资规〔2025〕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局启动修订《陵水黎族自治县垦区建房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工作。为广泛征求意见,现将细则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30日(2026年3月4日-4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公示期限内发送电子邮件至陵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室邮箱ghs_lszgj@hainan.gov.cn或递交书面意见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83325087),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陵水黎族自治县垦区建房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4日